关闭

用户登录
您好,欢迎来到城乡建设舆情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地方信息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明起恢复商转公贷款业务

  • 时间:2025-09-02 15:03:15
  • 作者: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字号:

  住房公积金又传来利好消息!7月29日,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通知,从今年8月1日起,该中心恢复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实行先预约后办理,申请人可通过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选择“在线预约—管理部在线预约”进行操作。

  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需要什么条件?据介绍,按照《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区直房委会字〔2023〕18号)规定办理,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

  (二)借款人购房时已在区直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借款人自贷款申请日往前推算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至少正常汇缴至贷款申请日之前3个月内;

  (四)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结清,已按时正常还款12个月(含)以上,在还款期间无逾期记录;

  (五)借款人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房屋为南宁市所辖城区范围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住住房,并对该套房屋拥有所有权;该套住房只办理有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银行的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无其他抵押权人,且现在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抵押登记仅有此条;

  (六)符合区直中心对商转公贷款借款人及抵押人的要求;

  (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商转公贷款业务会根据区直中心的个贷率、资金流动性进行动态管理。当个贷率≥90%时,自次月起暂停预约商转公贷款业务,暂停前已经受理但未发放的贷款继续发放。当连续6个月(含)以上月末个贷率均小于80%时,可自次月起恢复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广西云-南国早报记者徐庆成)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乡建设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宝珍品商贸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乡建设舆情网 yuqing.cxjs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