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进行筛选,分解下达了2021年4万户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任务,其中西宁市11013户、海东市11645户、海南藏族自治州5590户。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动群众。引导农牧民群众自主自愿实施项目,发挥好基层组织的作用,做到组织领导到位、监督指导到位、公开公示到位。对项目实施内容、补助资金发放等进行村民会议通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赢得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明确建设责任,加大项目管理。认真组织开展住房现状调查评估,对项目实施村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指导,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和验收。有条件的地区要把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与高原美丽城镇、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统筹推进同步实施。
建立健全档案,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落实“一户一档”管理要求,逐户建立农户纸质档案,并将档案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建立完整准确的省、市、县三级台账。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做好奖补资金的监管使用,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奖补政策、补助标准等情况实行村级公示公告制度。
加快项目建设,确保任务完成。将任务分解到村、到户,明确建设规模和资金保障,开展入户调查、规划设计和备工备料等项目前期工作,建立项目月报和通报制度,实时掌握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推进情况。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3.29 李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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