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建)发〔2023〕20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筑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危险作业监护人制度落地生根,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举办第四届全区建筑施工安全文化微视频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安全没有旁观者 全员都是责任人”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办单位:宁夏建设工会
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
协办单位:壹禾文化控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设立评审委员会,成员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建筑管理处,宁夏建设工会,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相关负责同志及行业领域专家组成。
三、参赛作品内容
本次大赛限定以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危险作业监护人制度为主题,两者选定其一以视频形式(不包括动漫、3D等),生动形象地展示建筑施工领域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危险作业监护人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企业、项目、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弘扬安全文化。
四、参赛对象及方式
参赛对象: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含进宁施工、监理企业)可在全区范围内任意地级市报名参赛,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参赛障碍。
参赛方式:市级比赛由五市及宁东地区自行组织,自治区级比赛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
五、时间安排
(一)市级比赛(即日起至2023年6月9日)
由五市及宁东地区组织建筑业企业进行初选,各地对本地评出的优秀作品进行通报表彰,并将优秀作品推荐参与自治区级比赛(各地竞赛方案可参照本方案组织)。各地推荐优秀作品银川市20个,其他各地级市和宁东地区各10个。
(二)自治区级比赛(2023年6月10日-6月底)
五市及宁东地区以正式表彰文件推荐本地区优秀作品,参赛视频由主办单位将各地优秀作品审核后,委托壹禾文化控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上传至活动平台。
作品报送方式:以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单位,将作品成片(视频不得包含企业名称、LOGO等水印信息)以及相关材料(附件1和附件2),作品标题格式为“作品名称+报送单位”,于6月9日之前邮寄或送至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50号建设大厦6楼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所有征集作品不予返还。
1.网络展播。6月14日至6月16日,由各参赛企业通过自行上传参赛作品至抖音、快手、微视等多媒体平台和发动员工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转发主办方活动链接等方式,扩大评选活动和参赛作品影响力,广泛宣传普及建筑安全知识。由各参赛企业将参赛作品网络点击和转发等宣传情况凭证务必于6月19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zongzhananquanke @163.com),查验通过后即可进入专家评审环节。未按规定时间送达凭证视为放弃参与下一阶段比赛。
2.专家评审。6月20日至6月底,由主办单位邀请行业专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入围作品进行统一评审。得分1-30名的作品作为“优秀作品奖”,其余作品作为“优秀组织奖”,评审结束后,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通报表彰,并择优推荐参与上一级各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六、 评分标准
1.选题与内容(60%):选题符合比赛要求,主题明确。具有独立创意,能以不同视角记录或展示比赛主题。针对主题针砭现实存在问题,为建筑施工行业安全水平提升以有益的价值,内容表述清晰,健康积极,有特色。
2.脚本编排(20%):逻辑清晰,情节紧凑;主题表现形式新颖、得体;构思、创意独特,富有想象力和个性表现力;语言规范,表达通顺,表意准确,条理清晰。
3.拍摄与声音(10%):画面清晰、镜头稳定、主体突出;构图合理;光线、色彩处理得当;镜头运用有一定艺术表现力;能够根据主题表达来确定拍摄风格和手法。同期声采集、配音灌录符合基本技术要求,清晰、干净、不失真;剪接点准确。同期声、效果声以及音乐的运用和搭配得当、有创意。
4.剪辑(10%):能够很好地运用影像语言,符合视频、电影、电视的叙事规律,合理剪辑,节奏感良好;综合运用后期制作技术,并能完整表达作品的主题;包装朴实、得体。
七、参赛要求
1.内容积极向上,富有创意,贴合主题,符合实际,能够引起广泛共鸣,拒绝低俗庸俗媚俗。
2.参赛作品要保证画质清晰,分辨率需达到1920*1080,视频时长控制在90秒—180秒之间,文件格式统一为mp4文件。
3.依托宁夏区内工程项目,大赛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视频,不得抄袭。
4.作品创作所需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作品背景音乐、配乐、环境音效等素材版权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解决,保证上传的视频不侵犯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和利益。因上述侵权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参赛企业承担。
5.获奖的视频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在任何宣传场景和平台上免费剪辑、播放使用。
联系人:李振刚,联系电话:0951-5179539。
附件:1.参赛作品汇总表
2.参赛作品承诺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12日
附件1
参赛作品推荐汇总表
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序号 | 作品名称 | 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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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参赛作品承诺表
作品标题 | |||
(作品简介或说明,限定200字以内) | |||
作品单位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我公司郑重承诺,参赛作品为原创视频,没有抄袭、侵权行为。视频全部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在任何宣传场景和平台上免费剪辑、播放使用。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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