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用户登录
您好,欢迎来到城乡建设舆情网!
当前所在:首页 > 住房保障

强化“一个保障”完善“七项机制”青海省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 时间:2023-01-17 23:30:23
  • 作者:佚名
  • 来源: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厅
  • 字号:

  

  2018年以来,为了切实解决城镇老旧小区建筑节能不达标、基础配套设施破损老化严重等问题,我省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列入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省政府安排专项补助资金,较全国提前一年启动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各地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丰富内容,提升改造水平,逐步探索形成“一个保障、七项机制”的工作推进机制,实现了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三个转变”,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这项民生工程已深入人心。

  一、高度重视,强化工作组织保障

  2020年1月22日,李克强总理到西宁考察老旧小区时指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是民生工程、又是发展工程,不仅可以带动有效投资,更能提升广大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城市吸引力,像这种符合群众意愿的事,我们就要坚决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列为每年民生实事事项,成立由主管副省长任组长的全省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高质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省领导每年多次安排专题调研,强调要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加强项目统筹、因地制宜推进、强化运维管理、落实长效机制,确保此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今年,省委省政府将争取国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督查激励政策支持作为政府系统“转作风、勇争先”作风建设行动重要内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争取国家督查激励政策支持“勇争先”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力争在2022—2024年期间,获得一次国务院督查激励。同时,省政府对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效明显的4个县区(西宁市城中区、城西区、大通县和海东市平安区)给予督查激励通报表扬,激发了各地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热情和决心。2018年以来,全省近1400个小区、15万余套城镇住宅得到有效改造,40余万群众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城市宜居品质不断提升,实现了老旧楼院“脏乱差”向“美净齐”的“逆生长”,为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动力。

  二、注重改造实践,形成改造“七项机制”

  (一)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政策保障机制。为切实发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拉动投资、普惠民生的积极作用,2021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青海省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工作总体要求、改造范围标准、重点任务等,“十四五”末,全面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组织编制《青海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规程》,规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设计、施工、验收和长效管理等工作。强化质量和安全监管,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等各方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积极推动加装电梯工作,先后出台《关于青海省城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青海省城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城镇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以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等自筹为主、省市财政给予补助支持(省级财政、市级配套各15万元/部)用于加装电梯。2019年以来,全省共加装电梯348部,完成投资1.74亿元(政府补贴1.04亿元,群众自筹0.7亿元)。

  (二)尊重居民意愿,建立项目生成机制。全面摸清既有城镇老旧小区底数,建立完善了省、市、县三级动态项目库,科学编制了《青海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专项规划》,确定“十四五”期间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3.6万套,为统筹推进改造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截至目前,已安排实施改造项目9.2万套,待实施4.4万套。西宁、海东等地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作用,积极搭建沟通议事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引导居民参与,改造前广泛征求意见、问需于民,改造中主动接受监督、问计于民,改造后积极问效于民,形成小区居民参与积极性高、基层组织配合度强的协同改造模式。西宁市城北区在制定项目改造方案时,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通过发放居民征求意愿表和张贴改造内容清单,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建议,力求在各方诉求中达到最大公约数、找到同心圆,把老百姓的改造意愿和需求作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生成的重要依据,努力把好事办到群众的心坎里。

  (三)拓宽筹集渠道,建立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中,坚持“政府引导、地方配套、居民筹措、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财政补助、居民自筹、地方配套、专项债券和金融机构支持、专业经营单位出资参与、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投资等渠道筹集资金,拓宽筹资渠道。2018年以来,争取落实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33.88亿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0.54亿元,鼓励县区政府在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补助资金,为确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提供资金保障。西宁市城中区、城西区积极打通项目金融融资渠道,申报发行专项债券1.01亿元,用于132个小区、14838套住宅改造。各地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西宁市积极引导居民参与改造,按照20元/平方米收取自筹资金。城北区尊重居民意愿,由居民自愿和施工单位达成一致意见,每户出资1500元进行室内老旧管网更新改造。

  (四)统筹资源整合,建立存量资源整合利用机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过程中,统筹建筑本体和小区基础设施中央、省级财政补助,按照年度改造计划集中使用。指导各地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有序推进海绵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雨污分流、无障碍设施等城市有机更新。整合涉及小区养老、文化、教育、治安、消防等各类项目资金,盘活存量房屋设施和低效土地用于提供养老、托育、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西宁市城中区二招家属院按照“集中连片、街改联动、尊重民意”和“拆、建、添、改、修、管”的思路,打破原有小区格局,成片联动推进改造工作。西宁市城西区水利厅家属院等在改造中整合闲置的存量煤房、车库、锅炉房等资源,经安全评估鉴定,改造成老年活动中心、幸福食堂。海东市平安区将古城巷片区内7个独立小区,通过拆除围墙、统一地下管网等方式整合为一个小区,统筹实施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积极打造完整社区。

  (五)强化政策落实,建立项目快审机制。各地全面贯彻落实青海省政府办公厅《青海省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部门及有关专家的联合审查意见和实施方案作为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办理依据,不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办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环评手续和施工图审查;对不涉及土地权属变更、改变建筑功能结构、规划条件调整和街道外立面改造的项目,不办理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选址意见书等手续,加快了审批进度,提升了审批效率。2022年,各地各部门克服疫情影响,充分发挥快审机制作用,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现了“三快”,即计划下达快、前期审批快、工程开工快,较去年提前1个月实现全面开工,推动加快投资完成和形成有效工程实物量。

  (六)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项目推进机制。为确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省政府将其列入省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考核。年初,研究制定全省城镇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点,会同省级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及早确定下达年度计划,争取落实改造资金,适时开展项目调度,指导各地加快项目前期。采取分片包干、专人负责方式对各地在建项目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质量和安全监管,并对任务量大、进展相对缓慢地区,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加快工作进度。在实施过程中,各地按照“一区一策”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居民主导意识,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强化统筹协调,落实部门和专业经营单位责任,协同进行方案设计和改造实施,实现同步改造,避免反复开挖,重复建设。西宁市相关部门会同专业经营单位共同制定改造方案,设计建设入地共同管沟,实施强弱电管线入地,推动小区“蜘蛛网”问题逐步解决。把好项目验收关,组织相关部门、专业经营单位、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联合验收,有效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各地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历史建筑的,严格落实相关保护修缮要求,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留住历史信息和记忆。

  (七)巩固改造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委组织部、公安厅、民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业主委员会履职管理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要求各地指导、帮助小区强化基层党组织、居委会及业主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小区管理规约及居民议事规则。根据小区实际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物业企业管理为主,社区管理、居民自主管理为辅的多种模式,加强小区长效维护管理,保障改造提升成果。西宁市城西区交通巷20号院,改造前属“三无楼院”,列入计划实施了建筑节能、屋面维修、水电路气暖及通信线缆等内容的改造提升,并积极动员住户成立业主委员会,共同研究小区后期管理模式,通过附近几个小区打包引进一家物业服务企业,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加强小区长效管理。西宁市城中区礼让街片区在改造过程中积极打造上联街道、辖区派出所,下联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的“红色楼院”党建“微综合体”,将小区党支部建设作为小区治理体系的核心,建立“社区+街道物业科+管区民警+楼院党支部+小区业委会+网格长+党员楼栋长”七方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小区党支部建设带动“红色业委会”和党群议事会建设,着力解决看不见的“痛点”问题,得到央视点赞。

  三、提升改造水平,实现“三个转变”

  通过几年来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各地不断总结经验,丰富改造内容,创新改造方式,形成改造合力,逐步形成了富有青海特色、特点的改造模式,实现了“三个转变”,即改造内容由单一的建筑本体节能改造向包括建筑本体、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改造转变;改造方式由单一小区改造向集中连片改造推进,打造完整社区,创建绿色社区转变;改造主体由单一仅靠政府“单打独斗”的局面向政府投入引导、居民主体参与、专业经营单位、社会力量及基层治理单位多方合力共同推进转变。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要指示精神和“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不断丰富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个保障、七项机制”内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积极争取国家督查激励政策支持。同时,结合“十四五”规划,加强项目储备和年度计划任务制定实施,督促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紧盯分解下达的年度计划任务,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督检查,在保障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推进进度,确保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原文链接:http://zjt.qinghai.gov.cn/html/6/4608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乡建设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宝珍品商贸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乡建设舆情网 yuqing.cxjs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