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函〔2022〕269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全力做好建筑业企业材料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赋予的通行证号段,为建筑业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跨省运输物资的车辆制发《吉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模板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部署办理《通行证》工作。有行政区域代码市(州)、县(市、区)住建局负责核发《通行证》,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办理流程和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行证》编号为6位行政区域代码+6位序列号(住建部门序列号为810001-830000),《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有效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
二、用证单位或使用人(需要跨省运输建筑物资或者向外省运输建筑物资的建筑业企业、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根据物资类别填写车辆号码、司乘人员、起讫地、经营者信息后,向所在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发证部门核实信息后,可通过现场发放纸质《通行证》或微信、QQ等方式以PDF电子格式,发送给用证单位或使用人,纸质和电子《通行证》具有同等效力。
三、发证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通行证》发放工作、接听核实电话(最好用手机,固定电话应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并接听)、每天16:00前将当日发放数量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通过“跨省运输车辆通行证工作群”报送,各发证单位联系人通过附件3所示二维码进群)。联系人:王家欣,联系电话18810528971。
附件:1.建筑业企业吉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办理流程
2.吉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模板
3.“跨省运输车辆通行证工作群”二维码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