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2021年建筑
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通报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
海兴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21年以来,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指导监督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从严标后履约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管理,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实名制考勤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发﹝2021﹞17号)精神,推动建设项目实名制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为坚持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鲜明监管导向,持续加强建设项目实名制管理工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对实名制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较好全年未受到通报批评的196个项目施工单位和129个项目监理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2022年,希望全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坚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落实质量强区战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夯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推动实名制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建设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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