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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个!广州市发布第一批区域评估成果

  • 时间:2021-10-26 03: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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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州在全省向社会发布了第一批区域评估成果,包括全市各区33个片区,共计63个单项的评估结论,覆盖面积达437平方公里。同时,将根据区域评估工作推进情况,分批次陆续发布相关成果。

  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作为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之一,经过近三年时间的探索,通过采取五项措施,推动建设工程领域技术评估工作实施三大转变,支持建设单位在建设成本、报批时间、送审材料、办理环节等方面实现四项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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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底基本完成各重点功能平台区域评估工作

  首先,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提供技术体系支撑。市规划局等七个部门制定了《各区域评估事项的编制报批程序》《广州市区域评估技术规程》,包括区域环境影响、节能评价、水土保持、文物考古调查、地质灾害、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论证、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等8个评估事项,对区域评估工作涉及的编制流程、报批程序、政策法规依据、技术标准、启动节点、成果时效、评估机构资质、成果主要内容、例外项目清单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支持区域评估的组织单位、技术单位平稳地从单个项目评估过渡到区域评估。

  同时,为加强区域评估工作对全市重点项目、重大平台的支撑作用,广州市将进一步扩大区域评估工作的范围,丰富评估事项的类型,在2022年底前,将基本完成全市各重点功能平台、一级工业产业区块、十大价值创新园区的区域评估工作,总面积约500平方公里,占市域建设用地面积比约23%。

  提供保障支持,构建成果共享机制。区域评估成果形成后,广州市通过多个路径向建设主体无偿共享信息。一是由组织单位在线下向评估范围内的建设主体无偿提供;二是依托广州市“多规合一”平台,建成了“区域评估”专栏,将该专栏上传全市区域评估结论,供各用户查询和下载使用;三是通过市规划局网站分批次集中发布,建设主体可向市规划局及各区分局获取成果。

  规划条件和供地条件稳定后即开展评估

  实施评估工作“三大转变”是指,由“供地后评”转变为“供地前评”,由“按项目评”转变为“按区域评”,由“企业自评”转变为“政府来评”。

  据了解,过去的评估是由建设单位取得土地后再开展评估,现在转变为在土地出让前,规划条件和供地条件稳定后即开展评估,启动和完成评估的时间节点大幅提前。

  由过去的以单个项目或单个地块为主体开展评估,转变以工作区域内,多个位置相邻的地块为主体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不仅能反映单个地块的需求,也加强了各地块间的协同联系。

  由原来的企业出资,逐个委托技术单位开展评估,转变为由政府部门或园区管理机构统一出资,集中委托技术单位实施评估,结论向企业无偿提供。

  项目报建最多可减少近90个工作日

  审批环节的“四项减少”包括资金成本、时间、审查环节和材料。

  减少了建设过程中需投入的资金成本。各建设主体可无偿取得区域评估的成果结论,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建设主体在前期成本上每个单项可减少数万至几十万元的资金投入,有利于企业将宝贵的资金集中用于产业发展、人才引进等关键位置。

  减少了项目报建过程中所需的时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评估事项是建设工程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手续或启动项目施工的前置条件。实施区域评估制度后,省去了建设主体按单个项目开展评估的时间,最多可减少近90个工作日。

  减少了建设项目开工前需办理的审查环节。针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建设项目符合区域评估结论和要求的,可直接按照评估结论实施,不再针对单个项目开展评估工作,也无需办理备案手续。

  此外,减少了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手续的材料。单个建设项目符合区域评估结论和要求的,在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文物考古调查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事项的审批手续时实施“告知承诺制”。建设主体出具符合区域评估结论和要求的承诺即可申办审批手续,无需再准备详细的报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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